(一)关于八岁儿童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关行为效力
八岁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一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这些行为是有效的。比如购买一些价格不高的学习用品、零食等小额消费行为,像买几元钱的笔记本、几块钱的糖果等,因为这些行为在他们的认知和理解范围内。但对于一些比较重大、复杂,超出他们认知和理解能力的民事行为,像签订大额的买卖合同、进行房产交易等,通常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者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才有效。
(二)八岁儿童的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八岁儿童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做了什么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在心理、认知等方面还不够成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可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判断能力。
(三)八岁儿童实施侵权等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
如果八岁儿童实施了侵权等民事违法行为,比如不小心损坏了别人的财物、在玩耍时打伤了其他小朋友等,这种情况下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在平时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合理约束孩子的行为等,那么可以适当减轻监护人的侵权责任。另外,如果八岁儿童有自己的财产,比如通过接受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了一定财产,那么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要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如果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就由监护人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