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选择签订不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出借人要知道自己有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的权利,但一定要给借款人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比如,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金额大小、借款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合适的准备时长。若借款金额较大,借款人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筹备资金,出借人可以给予相对长一些的准备时间,如几个月;若借款金额较小,准备时间可以短一些,如几周。
(二)借款人同样享有随时向出借人还款的权利,只要自己有还款能力且愿意还款,就可以主动还款,无需等待出借人催讨。
(三)为避免因合理准备时间界定等问题产生争议和不确定性,最好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明确的还款期限能让双方都清楚知晓还款的时间节点,减少纠纷的发生。比如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像“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还清借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