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案件的判决书出具期限各有规定。
1.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开庭后判决也应在此期限内作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2.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有法定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等。
3. 行政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特殊情况需延长的,一审由高级法院批准,高院一审需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
建议相关司法人员严格遵守规定期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于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