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抚养费的计算及起始时间:一般判决生效日起算,协议离婚则办理登记手续后约定时间生效,要根据子女实际需、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数额。例如,若当地生活水平较高,子女教育费用较大,抚养费可能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特殊情况处理:如有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可适当增加抚养费。比如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用,父母可与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 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的处理: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比如一方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可将其名下的财物变卖用于支付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同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