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要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得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比如,被告的户籍在A地,但他长期在B地工作和生活,B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就向B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相关材料:
起诉状是很重要的材料,要写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同时要把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白。此外,还得准备好结婚证,它能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身份证则用于证明自己的身份。
(三)法院调解与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须要走的程序。调解就是看看双方能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要是调解不成功,法院就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等具体情况来审理案件。
(四)离婚法定事由:
离婚需要有法定事由,比如感情确已破裂。常见的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如果只是觉得双方合不来,没有这些明确的法定事由,可能就需要多次起诉,通过多次诉讼来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