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办结婚证无法律婚姻关系,“三金”视情况可请求返还。
法律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办理结婚证为标志的。未办理结婚证,就不具备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自然不存在离婚的情形。而对于“三金”,通常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三金”给给付人带来生活困难时,给付人有权利要求返还“三金”,这是为了保障给付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些。此时,对于“三金”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时间越长,说明双方对“三金”的使用和依赖程度可能越高,返还的可能性就越小;“三金”的价值以及使用情况也很重要,如果“三金”已经被使用得很破旧或者已经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返还的难度也会增加。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合理确定“三金”的处理方式。如果您对于“三金”的相关问题存在疑惑,或者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欢迎随时向我们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