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离婚诉讼阶段:
准备材料: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认真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材料则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来收集,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等。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
(二)法院受理及审理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受理。受理后,法院会进行一系列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让被告知道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便被告做好相应的答辩准备。
(三)审理阶段:
调解:法院可能会先尝试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通过法院的主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旦双方签收,就具有法律效力,案件也就此结案。
审判程序:要是调解不成,案件就会进入审判程序。在审判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和质证。举证就是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质证则是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查明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决。
(四)判决阶段:
判决离婚的依据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常见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