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婚姻自由及离婚相关内容的阐述:
1、婚姻自由确实包含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两方面。夫妻一方有离婚需求时,可通过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便不存在出轨等法定过错情形,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分居满二年、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在诉讼过程中,双方有协商解决的机会,这样能避免对家庭和子女产生过大不良影响。如果只是因小矛盾或一时冲动想离婚,先冷静一段时间再做决定是较为明智的做法。因为离婚是一件大事,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