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财产公证的办理地点:财产公证通常应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去办理。要是异地的公证机构符合这些地点要求,那也是能够办理财产公证的。比如,你长期居住在A地,A地就是你的经常居住地,那么A地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你的财产公证;或者某一财产交易行为发生在B地,B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受理相关财产公证。
(二)办理财产公证所需材料:办理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像房产证能证明房产的归属,车辆行驶证能表明车辆的权属,银行存款证明可以显示银行存款情况等,这些材料都是用来证明财产的归属等状况的。同时,申请人得带上本人身份证件等。
(三)不同地区特殊要求的应对:不同地区也许对某些特殊财产或者公证事项会有额外的要求或者规定。例如,有的地方对于房产这类价值较大的财产公证,可能要求提供更多关于房产来源的证明材料。所以,在办理财产公证之前,最好向当地公证机构仔细询问清楚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是否存在特殊规定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