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车,确实是有效的行为。从民事法律关系来讲,这就是双方基于共同意愿去购置财产。这种情况下,为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签订书面协议是比较明智的做法。在协议中,要清楚地写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比如一方出资30%,另一方出资70%等;同时,还要明确车辆所有权的归属情况,是按份共有,即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份额的所有权,还是共同共有,即双方对车辆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等相关重要事项。
(二)要是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而后续双方又产生了纠纷,此时就需要依靠出资证据来确定各自的权益。像银行转账记录,能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证明哪一方在什么时间转了多少钱用于购车;付款凭证,比如购车时商家开具的收款收据等,也可以作为出资的有力证据。有了这些出资证据,在分割车辆权益时就能够有明确的依据。
(三)车辆登记情况在所有权认定上会有一定作用,但出资证据才是关键。比如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充分的出资证据,那么在确定所有权时,出资证据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