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000 元内会赔付已垫付医药费,这是为了保障受害者在事故后的医疗费用得到及时补偿。例如,车主垫付了 15000 元医药费,交强险会在限额内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商业险中的三者险若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可报销垫付医药费,但要满足事故责任认定、用药范围等规定。比如,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了事故责任需为主责及以上,且用药在规定范围内,才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3、车主需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凭证,这是申请保险报销的重要依据。只有具备完整的凭证,保险公司才能准确核算和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垫付医药费时保留支付凭证,与保险公司沟通时清晰说明垫付情况及费用明细,能确保顺利获得保险报销。这样可以避免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出现误解或遗漏。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