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平均分割原则是基础。比如工资、奖金等日常收入,以及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都应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分配。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价值 100 万元,在分割时通常会各得 50 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于债务的承担,要明确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如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而一方个人债务,如因个人赌博所欠债务,则由该方独自承担。例如,夫妻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离婚后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如提供经济资助。这体现了法律对困难一方的关怀。比如,女方因抚养子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这是对恶意行为的一种约束。例如,男方在离婚前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这种情况下,在分割财产时,男方可能会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