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诉讼费的缴纳标准较为明确,每件离婚案件通常交纳 50 元至 300 元。若仅涉及解除婚姻关系,就按此标准缴纳。
2、当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时,不另行交纳诉讼费;若超过 20 万元,超出部分按 0.5%交纳。
3、以财产总额为 30 万元为例,超出 20 万元的部分为 10 万元,超出部分的诉讼费为 10 万×0.5% = 500 元,再加上基础诉讼费 300 元,女方需付诉讼费 800 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