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方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通常可双方协商,一方保留合伙份额,另一方获相应补偿,也可协商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合伙人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 普通合伙人离婚: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要考虑对合伙企业的影响,如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有限合伙人离婚: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仅涉及该方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分配。
法律依据:
有限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财产份额与普通合伙人有所不同,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也有其特定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