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在合理程序和规定下收回旧件是常见操作,这是为了完成检验、鉴定等后续工作,比如对于一些重大事故车辆的理赔,需要收回旧件进行专业评估。相关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若保险公司未按法定程序或合同约定收回旧件,或无故拒绝归还,就构成违约。客户有权要求返还,可通过协商、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例如,若合同约定在理赔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归还旧件,而保险公司未履行,客户就可依据合同要求其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客户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留好与保险公司沟通的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邮件等,这能在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