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范畴里,要是弄坏了别人的东西,甭管这东西价值多高,都能去立案(也就是起诉)。只要有侵权行为发生,那受害人就完全有权利把官司打到法院,让法院判对方赔偿损失。再说说刑事方面,要是故意把公家或者私人的财物给毁坏了,那就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来讲,得是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了,才可能会被立案去追查。不过,各地的司法机关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之类的情况,在这个五千元的标准上稍微有一些上下的调整。要是碰到损坏他人物品的事儿,第一步得先确定好这物品的价值,这可以通过专业的鉴定评估等办法来弄清楚。然后,就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只是价值没到刑事立案标准,那就通过民事途径去要求赔偿;要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了,那就得让公安机关介入,开始进行刑事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