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统一标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那可是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考量的。一方面得考虑保证诉讼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需要,要是诉讼活动能顺利开展,那保证金的数额可能就会相对合理些;另一方面,还要看看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大小,如果社会危险性小,保证金数额或许就不会太高。
同时,案件本身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这些因素也都得纳入考虑范围。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也很重要,一般来说,保证金的起点是1000元。但在司法实践中,像经济犯罪这类案件,由于其特殊性,保证金数额往往可能会相对较高一些。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在没有能力交纳保证金,也不用着急,他们还可以提出保证人,让保证人来履行相关的保证义务,这样也能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