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法律层面来讲,要是破坏他人财物的价值没达到100元,那这就属于侵权行为。财物的所有者有权利让破坏者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像把被破坏的东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或者按照财物实际的价值来进行赔偿。要是破坏行为发生在一些特定的场所,比如说商场、公共交通工具之类的地方,那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有可能会遭受到场所管理方给出的管理性处罚。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来看,像这种比较轻微的破坏行为,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会受到警告、训诫之类的处理方式。但要是多次做这样的破坏行为,或者是心里明明有故意寻衅滋事的想法,那就很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治安处罚。不过,总的来说,具体到底会用哪种处理方式,得综合考虑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形、主观上过错的程度等等这些因素。就好比在商场里,一个人不小心把一个价值几十元的东西碰坏了,可能就只是让他赔偿了事;但要是有人故意多次去破坏商场的公共设施,那性质就不一样,处罚肯定也会更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