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当同案犯尚未到案时,检察院却有可能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从证据层面来分析,倘若现有的证据能够确凿地证明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这些证据满足了逮捕的严格标准。也就是说,犯罪事实清晰明了,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还存在诸如有串供、毁灭证据等可能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形,那么检察院就会依法批准对其进行逮捕。这里要明确的是,未到案的同案犯并不会对已经到案的人员的批捕决定产生必然的影响。
然而,在后续的整个诉讼进程当中,司法机关始终会不遗余力地去追查未到案同案犯的下落,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以力求全面、准确地查明整个案件的事实真相,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