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案件受理费:起诉对方欠一千多元,案件受理费通常按件计征,一般是50元。如果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费用可以减半收取,也就是25元。这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的。
(二)关于律师费:律师费需根据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以及具体案情来确定。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收费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关于保全费用:要是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那就需要缴纳相应的保全费用,具体金额要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
(四)综合考虑:总体来说,起诉一千多元标的额的案件,费用相对不高。但在决定起诉前,一定要综合考虑诉讼成本与可能追回的欠款金额等因素。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