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办理,需农民或组织申请,乡(镇)初审后报县级审核,符合条件发证,不符合通知说明理由,要依规定办理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主体和流程。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这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第一步。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的初审工作,是对申请材料的初步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审核则是更为严格的把关,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让其清楚知晓原因。这样的流程设计,既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的合法性,也维护了农村土地秩序的稳定。如果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