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费涵盖了他们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其中,生活费乃是维持子女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费用,就如同我们日常维持生活的各项开销一般。教育费,包含了子女从学前教育开始,一直到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各个阶段所需要的费用,这就像是子女在求学道路上所需要的一笔笔资金投入。而医疗费则是子女因为疾病治疗等情况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是保障子女身体健康所必需的支出。
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共同承担起子女的抚养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子女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接受良好的教育以及在生病时有足够的医疗费用。倘若一方没有支付或者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其进行支付,并且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是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确定的,以做到公平合理地保障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