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家地界不清时,首先要尝试自行协商确定地界。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根据各自的记忆、土地使用的历史情况等进行讨论,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二)如果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要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按照规定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清楚地阐述地界不清的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在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之后,如果有一方不服这个决定,要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定的起诉期限,必须严格遵守。
(四)在整个处理地界纠纷的过程中,相关证据的保留非常重要。像土地使用证这种官方颁发的证件,能够明确土地的归属范围等信息;边界标志物,比如界碑、界桩或者双方之前认可的一些特殊标记等,都能为地界的确定提供依据。
(五)还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因为超过时效而没有及时行使权利,就可能丧失胜诉权,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六)如果情况复杂或者涉及到比较专业的法律问题,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