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形下,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从法律层面来讲,倘若一方在婚前有意隐瞒自身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婚后即便经过医治也无法痊愈;又或者在婚前就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病却依然选择与之结婚;再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上精神病,且经过长期医治依旧不见好转,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其视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然彻底破裂。当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依法是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
然而,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必须要特别留意对女方权益的保护。具体而言,在财产分割方面,以及子女抚养等事宜上,都应当充分结合女方的实际状况,给予其恰当的关照。并且,一定要保证整个离婚程序是合法合规的,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过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对女方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