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要立遗嘱,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确保遗嘱内容准确涵盖自己想要分配的所有财产。例如,若有多处房产,需明确每处房产的分配方式。
(二)在形式上,如果选择自书遗嘱,一定要自己亲笔书写,不能打印后签字,而且签名要清晰可辨,同时准确注明年、月、日。这是因为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规定严格,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都可能影响遗嘱的有效性。
(三)若选择代书遗嘱,务必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让其中一人代书。这些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不能是遗嘱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他们需要全程见证遗嘱的订立过程。
(四)从实质要件来看,立遗嘱时自己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不能在意识不清醒、受到胁迫或者欺骗等情况下立遗嘱。例如,生病昏迷期间或者被他人威胁时所立遗嘱是无效的。同时,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像通过遗嘱将非法所得进行分配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