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形下,同一个合同纠纷确实只能仲裁一次。这是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一旦仲裁裁决做出来了,这个事儿在仲裁这边就算定下来了。这时候,如果当事人还就同一个纠纷再去申请仲裁,或者跑到人民法院去起诉,不管是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都是不会受理的。
(二)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给撤销了,或者是人民法院决定对这个仲裁裁决不予执行,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还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那就得双方重新达成一个仲裁协议,然后依据这个新协议去申请仲裁。当然,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在具体的案件当中,能不能再次仲裁,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