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要订立遗嘱,首先要明确遗嘱的类型。比如选择自书遗嘱,那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内容,然后签上名字,还要清楚地注明年、月、日,任何一个环节缺失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二)要是订立代书遗嘱,一定要保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人负责代书,最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三)选择打印遗嘱时,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这是确保遗嘱有效的重要条件。
(四)如果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不过要特别注意,一旦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不再有效了。
(五)公证遗嘱则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明确了在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遗嘱为准的原则,并且遗嘱的订立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