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孩子18岁后,父母通常不再有抚养权。因为18周岁是成年的标志,从法律角度讲,子女此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像自己决定生活安排、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等,所以父母的抚养权多数情况下在孩子18岁时终止。
(二)特殊情况:若子女虽已年满18岁,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父母仍可能有抚养义务。比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完全独立;或者因残疾等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比如身体残疾影响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精神残疾影响正常生活自理等,此时父母仍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
(三)判断方法:18岁虽是重要时间节点,但具体是否还需要父母抚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