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股东要求清算,其他股东不同意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并清算,诉讼中法院综合判断,股东也可协商避免诉讼。
法律解析:《公司法》为处理这种股东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等法定条件满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这体现了法律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在股东之间出现严重分歧且无法协商解决时,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股东之间的矛盾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公正地作出判断。同时,法律也鼓励股东之间先尝试通过协商等方式来化解分歧,避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进入诉讼程序。如果您在股东清算等相关问题上遇到困惑或纠纷,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