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仔细查看委托代理合同的具体条款。这是判断能否退费的关键依据,合同中可能会对各种情况作出明确约定,包括未打官司时律师费的退还问题。
(二)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未打官司的情况下可退费,并且实际情况符合约定的退费条件,那么通常是可以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的。比如合同约定在案件未正式立案前,委托人有权解除委托且律师应退还相应费用,而实际情况就是案件还未立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费。
(三)如果合同约定在未打官司这种情况下不予退费,那么一般就不能要求律师退费。例如合同写明一旦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律师费后,无论是否实际打官司,律师费均不予退还,那么委托人就需要遵守该约定。
(四)若因委托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打官司,比如委托人突然撤回委托等,可能也无法要求退费。因为这种情况是委托人单方面改变了委托意愿,违背了委托合同的初衷,律师可能已经为案件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如果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构成违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后果,包括无法要求退还律师费;而如果律师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退费条件时拒绝退费,也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