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劳动官司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可能由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若无相关约定和规定,通常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法律解析:
1、在通常情形中,遵循“谁聘请,谁承担”的原则,即当事人自行负担聘请律师所产生的费用。
2、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发生劳动纠纷时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么在符合条件时,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3、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某些情形下,例如恶意诉讼等,律师费也可能由败诉方承担。这体现了对恶意行为的一种规制和对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实际的劳动官司中,律师费的承担问题较为复杂,具体情况需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对劳动官司中律师费承担问题仍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