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发生单方面汽车撞车事故且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在有责时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无责时为 100 元。若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等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理赔时要及时报案,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等相关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理赔处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要确保驾驶行为合法合规,否则可能影响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4、若对理赔流程或具体赔付事宜存在疑问,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客服或咨询专业保险律师。
法律依据:
目前未明确具体相关法条,但在保险行业中,通常规定客户有权向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事宜,保险公司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服务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