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婚后一方患病且生活困难,另一方有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这种帮助要从自己住房等个人财产中拿出。具体操作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确定帮助的方式和数额,比如是提供一定金额的经济援助,还是允许患病方暂时居住自己的房屋等,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量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
(二)要是双方协商不成,那么患病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各种因素,来确定另一方给予帮助的具体方式和数额。比如法院会看另一方的收入水平、是否有其他经济负担等,也会考虑患病方的实际生活困难程度,从而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患病方因为患病导致收入减少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患病方予以适当照顾。比如在分配房产、存款等财产时,适当多分给患病方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