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在二审中,被告经过合法传唤(即按照法定程序送达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会依据已有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二)要是被告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那被告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且提供像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出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此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延期审理,给被告留出能够到庭参与诉讼的时间。
(三)若被告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例如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等,在经两次传票传唤后,若还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以确保案件能够正常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其中就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