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存在遗嘱方面的问题影响继承权,首先要确认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形式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无效,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对于遗嘱的变更与撤销,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以新的遗嘱取代旧的遗嘱,或者以法定的撤销方式进行。
(二)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怀疑某些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要明确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违反人伦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如果存在争议,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或者反驳某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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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体现了遗嘱变更与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解决遗嘱影响继承权问题具有高度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