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未拿证的离婚协议不生效,三年未拿证即未完成离婚登记程序,若已申请且符合条件则离婚协议生效,一方反悔需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这意味着双方签字后的离婚协议只是成立,但并未实际生效。只有当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颁发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生效。若三年未拿证,就表明未完成这一法定程序,该离婚协议仍未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另一方就不能依据未生效的离婚协议直接实现离婚目的,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您在离婚相关事宜上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