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认为公证存在错误,比如公证内容和实际情况严重不相符,或者公证过程违反了法定程序等严重影响公证效力的情况,当事人或者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向出具这份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要准备好能够证明公证存在错误的相关证据材料,清晰、准确地向公证机构说明错误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二)公证机构在接到复查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复查发现公证书的内容是违法的或者与事实不相符,那么公证机构就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且还要对外进行公告,这个公证书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效力的。如果公证书存在其他错误,公证机构则应当对其进行更正。
(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证是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的,而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事由,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作出复查处理决定,给予书面答复。复查认定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