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面临商标侵权被起诉赔偿的情况,首先要认真梳理自身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比如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长短、涉及的侵权商品数量多少、侵权行为的传播范围大小等。清楚了解这些情节,有助于预估可能的赔偿金额范围,也能为后续可能的和解、抗辩等做好准备。
(二)对于被侵权人的损失,如果能确定,那尽量准确核算。比如因侵权导致被侵权人销售额减少的具体数额,包括市场份额的流失、客户的流失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像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等。如果难以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也不要慌张,法院会酌情在法定赔偿额范围内判决。
(三)关于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要如实梳理。如果有清晰的账目记录,能准确算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那要清楚这可能会作为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若获利难以确定,同样法院会按法定赔偿额来处理。
(四)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比如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要意识到可能面临更重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可能会按照法定标准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所以要尽量避免出现这类严重情节,及时改正侵权行为。
(五)如果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要严格执行,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且按照要求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等,避免因不执行判决而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六)若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要清楚认识到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后果,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