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这意味着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一方反悔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此时,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离婚协议,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通过沟通来达成新的协议。
2. 若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但必须证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只有满足这些特殊条件,法院才可能支持其诉求。
3. 若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情况就有所不同。一方仅以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内容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通常不予支持。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不会轻易改变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第二款、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这些法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变更和撤销的情形等相关内容,为处理离婚协议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