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股权,离婚时因其本身就属于该方个人所有,所以直接归该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取得的股权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股权归属,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出资情况、经营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3、在有限公司中,若其他股东同意,一方可将其股份转让给另一方或第三方;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且愿意购买的,可由其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由另一方或第三方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按照股份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离婚时,可按照股份比例对股份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