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停工留薪期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处于停工留薪期。此期间职工主要是接受治疗、休息康复,不算正常出勤工作状态。而年假是基于正常出勤工作满一定期限才有的休息休假权利。所以,一般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不能用年假冲抵,因为二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和权益保障内容。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
如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结束了,但仍处于工伤治疗康复期,并且符合休年假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和职工商量,安排年假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表明停工留薪期是专门用于职工工伤治疗和康复的期间,与年假的性质不同,不能随意相互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