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子女在向父母要钱时,应当明确需求的合理性。比如购买文具、课本等学习用品属于正常需求,父母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资金。如果是想要购买昂贵的非必需品,如限量版的玩具或者超出家庭经济能力的奢侈品,这种情况下父母有权拒绝。
(二)当父母拒绝提供合理费用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先尝试与父母进行沟通协商,向父母解释这笔钱的用途和必要性。例如,如果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必要培训需要缴费,可以拿出学校的通知等相关证据向父母说明情况。
(三)如果沟通协商无果,未成年子女或其监护人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比如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反映情况,这些组织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促使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四)若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未成年子女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家庭经济状况、子女需求的合理性等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义务包括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所需的费用等,这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在合理需求下向父母索要钱财用于自身生活、学习等方面支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