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车子无保险时定损由协商或法院指定机构进行,定损报告为理赔依据,无保险方需配合并承担经济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在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等保险的情况下,为了公平合理地确定车辆受损后的维修费用等事宜,通常会由事故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进行定损。这是因为双方对车辆的实际受损情况较为了解,通过协商能较快地确定定损机构,提高处理效率。若双方无法就定损机构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合适的评估机构。在定损过程中,评估机构会依据专业知识和相关标准,对车辆的受损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考虑车辆的实际损坏程度、所需的维修材料和工时等因素,出具详细的定损报告。这份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是后续理赔或赔偿的重要依据。无保险方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车辆信息和受损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定损结果和自身的权益。
总之,车子无保险时,通过协商或法院指定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能保障定损的公正、合理,避免因无保险而导致的理赔纠纷。如果您在车子无保险的定损等相关事宜上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