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选择协商解决:
1. 在与对方协商要求归还宅基地并赔偿损失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清晰地阐述自己的权益和要求。
2. 关于保留协商过程的相关证据,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例如通过书面记录协商内容,双方签字确认;如果是电话协商,可以进行录音;如果是面对面协商,也可以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在场见证。
(二)如果协商不成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1. 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包括宅基地的基本情况、自己对宅基地享有权益的证明、对方侵权的事实等内容。
2.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三)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1. 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注意不要错过时效。
2. 整理好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包括政府处理决定不合理之处、自己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依据等。
(四)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 在起诉前确保自己手中有足够的证据,像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自己对宅基地享有合法权益的文件。
2. 准确地书写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返还宅基地)、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上述解决方案中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