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担心遗嘱存在无效情形,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处理。首先,对于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调查。比如查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相关医疗记录等,如果遗嘱人有精神障碍方面的情况,需要判断这种情况是否严重到使其不能正确表达意愿。若存在这种可能导致遗嘱无效的因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二)要是怀疑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寻找当时在场的证人,或者能够证明遗嘱人受到欺诈、胁迫的书证、物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申请,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三)若发现遗嘱是伪造的,要积极寻找能证明伪造情况的证据。如遗嘱笔迹与遗嘱人真实笔迹不符等情况,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等专业鉴定手段来证明遗嘱是伪造的,再向法院申请确认遗嘱无效。
(四)当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像处分了他人合法财产时,需要明确指出遗嘱中涉及到的他人财产部分,并提供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等证据向法院申请确认遗嘱无效。
(五)如果遗嘱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个人的财产部分,同样要找出相关证据,证明这部分财产不属于遗嘱人,向法院提出确认遗嘱无效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这条法律规定与遗嘱无效的多种情形相关,可作为法院判定遗嘱无效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