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保险业务员未如实告知,这可能构成欺诈。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因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权解除合同,且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投保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退还保险费。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客户可先与保险公司沟通,要求其说明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及后果。若协商不成,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与业务员的沟通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客户与保险公司沟通及后续采取行动的过程,是依据《保险法》中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以及寻求监管部门或司法途径解决时,都需要以合法合规为基础,保留相关证据也是为了在法律程序中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