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当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满意时,在收到认定书的那一天起算,往后的三天时间内,能够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这个复核申请需要详细地写明复核的请求,以及提出请求的理由和主要的证据。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在必要的时候,还会向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去调查了解情况,同时也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经过审查,如果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存在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且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以及认定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等这些情况,就会作出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进行调查和认定的复核结论。因此,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诉,就有机会对责任认定进行重新的审视和调整,以争取更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