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可先不分割房产,后续若有分割需求,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院在判决房产归属和分割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双方意愿等,遵循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条款,强调了公平原则及对多种因素的考量。
3、房产在未分割期间发生增值等情况,分割时需一并考虑。
法律依据:
此情况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