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且存在分居满两年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将分居满两年作为重要证据提交。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分居事实的相关材料,比如分居期间的租房合同(若一方在外租房居住)、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证明(证明双方分开居住的情况)、双方往来的书信或聊天记录中提及分居的内容等。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审查,包括分居的原因(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还是因为工作等其他客观原因分居)、分居期间双方是否有过互动交流、是否尝试修复关系等,以此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如果双方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此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这种方式相对便捷,不需要满足分居两年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同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