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一般没有“每月补偿”,这种放弃行为无效。
法律解析: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这是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或者员工自愿放弃来免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需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即便员工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社保,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依然存在法律风险。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逾期未改正,公司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而且,当员工出现工伤、患病等需要社保保障的情况时,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不能凭借员工的放弃声明就逃避缴纳社保的义务,所谓的“每月补偿”也没有法定依据。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或者您本人遇到了关于社保缴纳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